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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學方法的新規則/Giddens(2003)

Citation - Giddens, A.(2003)。社會學方法的新規則(New rules of sociological method: a positive critique of interpretative sociologies)(田佑中、劉江濤譯)。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原文本: Giddens, A. (1993). New rules of sociological method : a positive critique of interpretative sociologies (2 ed.). Cambridge: Polity Press.

Keyword -

Ch1

  • 三種,關注與人類行動「解釋性理解」相關的語言及意義問題的理論與思想:
    • 人文學科,或者「解釋哲學」(hermeneutic philosophy)的傳統:
      • 源於 18th 德國。
      • 以「理解」為中心。
      • 強調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間的差異。
      • 影響Max Weber
    • 後維根斯坦(Post-Wittgensteinian)
      • 根源於英國哲學。大致與J. Austin (1911-1060)的日常語言哲學及後來的流派同類。
    • 現象學()
      • 一定程度上介於上述兩者之間
      • Schutz連結了Husserl與Max Weber。
      • 隨後,Garfinkel 將 Schutz 與 Wittgenstein-Austin 的觀點連結
      • Winch 連結 Wittgenstein 的哲學研究(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與Gardamer 的詮釋學。而Gardamer 又受到 Heidegger 的現象學傳統影響。

Ch2

一開始,也先批評了英美哲學家對社會學研究所需之行動概念方面著作的侷限性。因此,需要進一步探討與說明這些基本概念:行動與能動作用,以作為後續探討社會科學方法的基礎。從本章最終的總結來看,此章有三個主要的結論:

  • 第一,行動(action/agency)的概念與舉動認定(act-identification),在邏輯上都與意圖(intention)無關。Giddens 認為行動/能動是一種生活經驗的意識連續流。此一定義與Schutz 的行動概念有很深的淵源;但又不盡相同。其內涵為:(1) 能以其他方式舉動(could have acted otherwise)。即,行動者擁有選擇的能力。(2) 由於行動者無關的過程事件經驗流所構成的,並且沒有預定任何未來的世界。
  • 第二,人類舉止(conduct)的「理由(reasons)」是由對行動流(flux)的反思性監控而來。人們藉此說明自我舉動(act)的一種原則性解釋。人類對社會現象的解釋,是一種雙重解釋(double hermeneutic),並且不會有一個一致性的正確解釋。對行為的認定,也需要對目的進行假定:對他人舉動認定的提問,不僅是去描述或解釋它,而是需要尋求其目的、理由、與動機。此尋求目的、理由的合理化,並不隱含有需要遵行一個既有的因果關係規則。相反地,Giddens提出能動者因果關係(agent-causality),以強調能動者的行動自由,反對事件因果關係(event-causality)的決定論觀點。
  • 第三、探討在互動中的意義溝通問題。表達(溝通的行動),既是一個本身有意義的舉動,也是一個向他人傳達一種訊息或意義的模式。因此,能傳遞的意義,與行動本身的意義應能區分開來。Giddens 引入了 Schutz 的常識理解(common-sense understandings)或共有知識(mutual knowledge)概念,此符號或共同知識是先於任何個體的意圖而存在的。溝通行動時的意義,實際上是「某S借用既有的X(共有知識)來表明他的溝通意圖」。

(note: see 10-21_giddens._new_rule_of_sociology_methodology._ch-2_agency_act-identification_communication-intent)

Ch4

The Form of Explanatory Accounts (“Accounts”怎麼翻譯比較好)

  • 實證主義(positivism)有兩種意義:(1)確信所有的「知識」都能用某種詞彙表徵並指涉某種現實(reality);(2)堅信科學的邏輯形式與方法,可以像物理學一樣研究社會現象。
  • 實證主義在20世紀20-30年代的分裂:維護「科學知識」的邏輯實證論,與恢復常識地位,主張「自然主義經驗態度」的現象學與日常生活語言哲學。
  • 實證論的困境
    • 歸納法框架。涂爾幹的觀點:「社會學的目標是從對人類行為的觀察歸納地建構理論:對於行為外在可見特徵的觀察,是必須“前理論”的,因為理論乃透過觀察而來。」
      According to Durkheim, the object of sociology is to construct theories about human conduct inductively on the basis of prior observations about that conduct: these observations, which are made about externally 'visible' characteristics of behaviour, are necessarily 'pre-theoretical', since it is out of them that theories are born.
    • 觀察者不需要考慮行動者所持有的想法,觀察者的職責是與被觀察者的常識劃清界線,這些常識是沒有「科學」根據的。常識並非「社會事實」。研究者需要找出研究對象的「自然關係(natural affinities)」,這無法透過日常用語的膚淺審視得到,只能取決於觀察者對研究對象的描述與分類工作。
    • 對《自殺論》的批評。收集自殺統計資料的官員,不一定採取涂爾幹對自殺的操作定義,而是根據日常生活中的定義。

Note

Schutz, Giddens 行動概念比較

Schutz 說明 Giddens
behavior|行為 廣泛的用法,一般翻譯為「行為」 conduct|行為
Behavior|行為 未分別的經驗流 Action/Agency|行動/能動
Conduct|舉止 經注視/回憶/反思/監視,由經驗流區分出來的行為 Act|舉動
Action|行動 以籌劃為基礎的舉止(行為) Purposive conduct|目的性行為
Act|行為(盧譯)、動作 已完成的行動[完成式]。被作為籌劃(project)的目的[未來完成式]

Meta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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