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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學與質性研究 / 畢恆達 (1996)

Citation - 畢恆達(1996)。詮釋學與質性研究。在胡幼慧編著,質性研究:理論、方法與本土女性研究實例(頁27-46)。台北:巨流。

Keyword - qualitative_research, hermeneutics

詮釋學的起源與發展

  • 詮釋學方法,源自於宗教改革時對教會獨斷解釋聖經方法的攻擊,主張應該由聖經的文字本身來理解聖經。
    • 認為,理解文本應該根據其自身,而非經過外在的獨斷教義。「因此理解需要的不是教條,而是對於詮釋規則的系統性運用。」
  • 詮釋學循環。對部分的理解來自於整體,對整體的理解來自部分。
  • 施萊爾馬赫(Schleiermacher),建立普遍詮釋學。將詮釋學應用擴張到法律、宗教、文學等領域。
    • 認為理解是再經驗(re-experience)作者的洞見與精神。
    • 需要透過文法的詮釋,與心理的詮釋。
  • 狄爾泰(Dilthey),繼續擴張詮釋學的應用領域,視詮釋學為一種對抗實證主義的人文科學方法論。
    • 理解的一個目的是要尋回在自然科學中所失去的歷史意識。
  • 胡塞爾(Husserl),認為客觀科學必須以主觀生活經驗為基礎,因此生活世界(life world)才是科學的基礎。
    • 世界由許多不同的生活世界所組成。
    • 現象學研究用來找出,穿透不同生活世界的原初、非歷史性的意義建構。即對主體性的超越。
  • 海德格(Heidegger)認為無法找出原初的意義建構,在世存有(being-in-the-world)才是一切的根本。
    • 理解就是存有。歷史性在客觀科學之上。
    • 「人被拋擲於世,因此已經具有某種的理解方式。它就構成我們的存有本身。」
    • 「先前理解(pre-understanding)是使我們可以理解事物成為可能的基本條件。但是在理解過程中,我們在重構歷史,先前理解也隨之轉變。」
  • 高達美(Gadamer)的哲學詮釋學,認為理解的先決條件是成見(pre-judice);成見並非全然負面的。
    • 「文本與詮釋者有其傳統與視域(horizon)。視域是從一特定的角度所看見的整個視野。視域是有限的,但也是開放的。」
    • 視域融合(fusion of horizons),達到相互理解。「在詮釋者與文本的互動過程中,第三個語言形成了,而他們的視域也得到融合與轉化,而變得更為豐富。」
    • 「因為成見是歷史理解的必要條件,因此成見應該成為詮釋反省的對象。理解因而是批判的。」

詮釋學與女性主義

(略)

詮釋學與紮根理論

  • 紮根理論:
    • 葛雷惹(Glaser)與史特勞斯(Strauss)認為,社會科學的方法教學只重視測試理論,並沒有訓練如何發展建立理論,只強調檢驗理論的邏輯。因此他們另闢蹊徑,提出紮根理論,說明如何嚴謹的建構理論。
    • 紮根理論,從資料歸納過程得到理論分類與關係。
  • 同:
    • 「都主張持續比較,不斷對尚未理解的、不一致的、斷裂、遺漏加以質疑。」
  • 異:
    • 紮根理論:承認客觀實在,理論需建立再對客觀實在的實證(資料)上。「在原有的知識論下,討論不同的研究方式以建構理論。」「理論植根於資料。」
    • 詮釋學:否認有客觀實在,研究者的先前理解會影響其對資料的解釋與選取。「理論是共同建構的,而不應是研究者單方面的建構。」「理論的建立並非只是從下而上,而是在對話的過程中研究者和研究對象共同建構。」

詮釋學與訪談

畢恆達比較傳統實證主義訪談,與詮釋學訪談的不同。並舉出相關研究案例說明。

  • 傳統實證主義:
    • 訪談為一「刺激–反應」的心理行為過程。
    • 訪談的標準化才能保證測量的一致性。
    • 傳統訪談是一機械性的資料收集過程。訪員視受訪者為提供資料的機器,而研究者又視訪員為蒐集資料的機器。為了達到一致性,訪員似乎盡力假裝他不在場。
    • 不描寫訪談過程的細節。忽略:訪員對於受訪者的感覺、訪員與受訪者互動的品質、受訪者對訪員的款待、研究者將受訪者視為提供資訊來源的企圖,以及訪員與受訪者是否發展進一步的社會關係。
    • 「訪談的目的在對於研究對象作一正確的統計描述。而唯有在確保每一位受訪者都受到相同的刺激時,我們才能夠對於受訪者的反應加以比較。亦即唯有訪談的標準化才能保證測量的一致性。(Fowler & Mangione, 1990)」
  • 詮釋學典範:
    • 訪談為一交談活動,是受訪者與訪談者共同建構意義的過程(Mishler, 1986)。
      • 「受訪者並不是將已經存在腦中的記憶如實的呈現,而是用一種他認為訪員可以理解的、敘說故事的方式,去重構他的經驗與歷史。受訪者與訪員的先前理解(pre-understanding)在敘說與問答的過程中得到溝通與反省,以共同創見一個彼此都能夠理解的資料。」
    • 「訪談中的述說建構觀乎「意義」,而非「事實」的再現。「事實」本身就是一個建構,它從解釋的情境脈絡中得到意義;它是說者與聽者協商或折衝的結果。」
  • 畢恆達自己女性研究中的訪談經驗。
    • 訪談中的深藏的情緒線索。
    • 交談需要情境醞釀。
    • 訪談本身可能是受訪者生命中一件深具意義的事情。

詮釋學與統計相關研究

說明統計資料的描述,多半忽略了解釋工作。或是將結論變成作者的常識說明。而對於統計數據中的相關性,其解釋工作也不免受到研究者先前理解的影響,而研究者都並未詳細說明。(詳略)

結語

  • 傳統實證主義力圖排除主觀性對研究造成的不良影響。
  • 詮釋學指出先前理解的必然性。
  • 研究者應反省自己的詮釋。
「雖然像像的意義受到理解的歷史情境影響,沒有一個超脫歷史與語言的絕對最終真理。但是我們也不必陷入知識與道德的混亂狀態。相反的,詮釋學要求每一位研究者對自己的詮釋負責。研究者既然無法自外於理解的過程,就應該將之作為反省的對象。」


「藉著主觀性,我說我所感動的故事。去除主觀性,我並不是變成一個價值中立的參與者,而是一個腦袋空空的人。」(Peshkin, 1985)

N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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