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edrich A. Hayek
Friedrich August von Hayek (1899 – 1992) 哈耶克 | 海耶克
- category: 經濟學家
- 政治:自由主義, 古典自由主義
- 知識, 知識經濟學, 知識社會學
Friedrich A. Hayek [海耶克|哈耶克],生於一八九九年五月八日的奧地利維也納,家族中都是學者或知識份子,最有名的是表兄哲學家維根斯坦 (Ludwig Wittgenstein)。海耶克在維也納受教育,分別於1921, 1923 得到了維也納大學的法學與政治學博士。畢業之後在奧地利工作。這時他後到了奧國經濟學派的影響,如孟格(C. Menger),龐巴衛克(Bohm-Bawerk),與米塞斯(Ludwig Mises)。1931年前往英國倫敦經濟學院任教,1949年赴美,1950年後在芝加哥大學任教,1962年回到歐陸任教。1992年3月23日逝世。
「海耶克的一生,大半輩子都在孤寂中度過,早年受凱恩斯學說的壓抑而備受冷落,而在電腦運算計量模型蔚成風尚的年代,他仍以『坐在椅中』的方式思索一些諸如『人類知識的侷限性』之類的抽象且深奧的問題。海耶克崇尚自然法則、自由市場的原則終生不渝,認為任何被創造出來規範個人行為的法律都難以符合人的意願和理想,而應以『長成秩序』來引導人的行為。」 (吳惠林,1995:59-60) 1)
知識經濟學
鄧正來(2003)認為,在海耶克社會理論中,有三個知識觀的核心概念基礎:「分立的個人知識」、「Know-how的默會知識」與「無知」。並且透過這些核心概念的轉換脈絡,海耶克在不同時期提出了不同的社會理論觀點。(鄧正來,2003:129)
知識與市場
在海耶克的市場理論中,幾乎是在探討知識與人類社會的關係。 根據吳惠林的說法,一般經濟學者談到海耶克的市場理論,最常注意的是他的三篇論文:〈經濟學與知識〉(Economics and knowledge. 1936), 〈競爭是一個發掘知識的過程〉(Competition as a discovery procedure), 〈知識的潛妄〉(The pretence of knowledge) (吳惠林,1997:122)。也就是說,對海耶克而言,對於市場問題,他認為都是有關社會中知識利用的問題。
在〈經濟學與知識〉(Economics and knowledge, 1936)中,海耶克認為無論是個人(單獨行為的)均衡狀態或是市場(眾人行為互動的)均衡狀態, 在概念定義上都隱含某種有關知識的設定。但,這兩種均衡概念所涉及的兩種知識設定卻大不相同。 在個人均衡的知識,只要個人主客觀認定相符就好。然而,在市場均衡的知識設定,必須假設眾人個別的主觀認識是基於同一組客觀的事實。因此海耶克批判一般經濟學家在處理所謂「市場均衡」概念的時候,往往假定許多客觀認定的知識,或是給定的資料,是可以被掌握的;而這個假設會讓經濟學家(理論家)忽略競爭是一個發掘事實知識的程序 (吳惠林,1997:123-124)
利用產品交換價格所提示的抽象訊息,人們最能夠突破個別知見範圍狹隘的限制。 吳惠林認為價格被稱為抽象訊息有兩個用意:第一,交換價格不是產品本身具有的物理性質;第二,在許許多多人之間流行的交換價格,是他們個別的需求與能力的一項綜合指標,而知道這個指標並不代表完全了解其後的具體需求與能力分布等等資訊。 (吳惠林,1997)
「一個經濟學的核心問題:眾多的人際求財的交易行為是如何產生協調的呢?稍為冗長的說,為什麼(大都是不認識的人)眾人,其個別行動所根據的預期,十之八九可以自別人(也是為己)的行動中獲得滿足呢?這個協調問題(coordination problem),在某些理論家筆下,有兩個面:其一是溝通問題或訊息傳播問題(communication or information disemination problem),其二是利誘問題(incentive problem); 兩者皆牽涉到有利協調的制度究竟如何發展出來的問題。對此,海耶克的主要創見是:有利協調眾人自主之互動行為的各種市場制度(包括貨幣制度),就其起源而言,不是任何人(個別或共同)利用理智計算所採取的,而是眾人於自利交易與競爭的過程中意外產生的結果。」 (吳惠林,1997: 117)
在〈經濟學與知識〉文中,海耶克認為他這裡討論的知識不是只有價格知識。他認為的知識包含了各種商品如何可以取得和利用,以及在什麼條件下他們實際上可以被取得、被利用這些基本適時的知識。(夏道平譯《個人主義與經濟秩序》,73)
價格是一種表徵分散的知識的符號,而價格系統與市場交易是這樣一種符號的傳播與利用機制。
分立的個人知識
〈散在社會的知識之利用〉提到有兩類的知識與不同的用途:「一類是較宜於由各個人自由運用的知識,另一類是我們應以較大的信賴心指望一個由適當地挑選出來的專家們所組成的機關所掌握的知識。」海耶克進一步將這兩類知識區分為「各個特殊時空環境的知識」與「科學知識」。
〈經濟學與知識〉中提到「知識分工」(division of knowledge)。他認為:「我們向來妄想解決的問題是這樣的一個問題:許多個人,每個人不過擁有一點點知識,他們自動自發的行為的互相作用,如何會引起一個形勢,在這個形勢下,價格相當於成本等等。而且這個形勢,也可以只由某一個具有所有的人的綜合知識的人設計指導而實現。經驗告訴我們,這類的事情,卻也發生了一些,因為價格趨向與成本一致這個實際的觀察,是我們這個學科的開端。但是在我們的分析中,卻沒有顯示出為引起這樣的形勢,各個人應該具有多少什麼知識,而實際上是退而假定每個人知道每件事情,這樣就逃避了問題的真實解決。」(夏道平譯《個人主義與經濟秩序》,72)
鄧正來(2003)認為,海耶克在思想上繼承與認同了奧地利學派 Menger, Wieser 與 Mises 的主觀價值理論,與古典經濟學(李嘉圖、穆勒、馬克思)所代表的客觀價值理論不同。而海耶克甚至認為連社會研究的數據(data)本身也是主觀現象。在〈經濟學與知識〉(1936)這篇演講中,海耶克提出三個問題來挑戰主流經濟學理論的一般均衡模式:一是關於個人計畫在經濟活動中是不相一致的;二是提出知識分工(division of knowledge);三是關於市場經由價格機制傳播知識而具有使人們的計畫相協調的作用。 (鄧正來,2003:133)
懷海德(Whitehead)說: 「常常想到『我們在作什麼』是一句極端錯誤的陳腔濫調,……真實情況恰好相反,文明的進步靠的是不斷地將我們所能完成、但不會想到的那些重要工作的數目。」(夏道平譯〈散在社會的知識之利用〉《個人主義與經濟秩序》,116) 另一個版本的翻譯「……我們應該養成思考我們在做什麽的習慣,是一個大錯特錯的陳詞濫調。事實恰恰相反,文明是[透]過增加那些些我們不加考慮就能實施的行爲的數目而進步的。」這裡的用法類似孔恩(Thomas S. Kuhn)的科學典範的概念。
References
- 分散在社會中知識的利用(1945)- 特定時間與地點的知識、分散的知識(分立的知識)、價格訊息機制
- 感覺秩序(1952) - 自發秩序、默會知識、有限知識
- 知識的潛妄(1974) - 人類知識的有限性、知識的狂妄
- 不要命的自負(1978) - 自發秩序、擴張秩序、道德
Bibliographic
- The Constitution of Liberty, 1960.
- Law, Legislation and Liberty (3 volumes)
- Rules and Order, 1973
Metadata/Backli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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