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訪者C講述完語詞索引這一種索引形式以後,接著將話題轉移到主題索引上。而這也是我這次來訪問受訪者C的重點。這一段對話片段(quotation),編號[Q:3:8],內容是這樣描述的:
[3:8] c:… 主題它有一種編成是綜合性,有一種編成是單項的;單項的像是人名索引、地名索引、文獻名索引等等。有的是混在一起;各有利弊啦。有時候為什麼要混在一起,如果使用者他沒有辦法界定這個詞,到底是人名還是文獻名還是什麼地名或是什麼東西,或者是名詞術語,或是什麼事件名稱,他不需要知道,他不需要去區別。這個假如是綜合性索引,他就比較方便。但是,有的時候你在編製者來說,這樣子就比較累呀。他可以弄比較簡單的,譬如只編製人名索引。這個簡單啊,譬如人名索引可能比較好挑啊。這個是各有他的利弊。
(這一段對話的背景。我,研究者,也是訪談的問話者,正在進行一項關於書後索引編製行為的碩士論文研究。書後索引,顧名思義,是印在書本後面,讓讀者用來檢索某個詞彙在出現在書裡面哪些頁面的一種檢索工具。我們生活的週遭很容易接觸到書後索引,但是對大部分人而言,並不那麼熟悉。在我的經驗中,既便我在向他人解釋我的研究題目時,只要翻出一本有書後索引的書,當面指出來給他們看,困惑的表情馬上會轉變為恍然大悟。我認為這也許表示了,對大部分的人而言,書後索引是種有看過但是不一定常常會意識到的存在。因此,對於「書後索引」此一概念,有些更嚴謹定義的探討,在此我先略過(註,定義探討後見)。)
受訪者C是一位有經驗的書後索引編製者。在我的研究中,我希望能找到專業或是有經驗的書後索引編製者,作為我的研究對象。但是,這種人在台灣應該是鳳毛麟角。一位國內知名的出版業主管,以婉轉的方式回覆我的問題:「我猜台灣大概沒有任何書後索引的專家,因為要像美國那樣成為專業的indexer,在台灣大概是過不了日子的。而現在即使在美國indexer也在憂慮,自己的飯碗不知何時就要被Amazon和Google搶走了。但我也對你的尋找結果很好奇,如果你果真找到,還請不吝賜告。」另一位大型出版社主管的回信也是類似的結果。
這次訪談在受訪者C的辦公室裡,於下班時間後進行。訪談前我們一起在員工餐廳內用了晚餐,中間大概聊一下有關索引的事情。同時,另一位在英國攻讀的博士候選人,因為也在進行相關課題的實地觀察研究,因此也一起參加訪談。所以這次訪談一共有三個人在座。這天進行的是「半結構式的訪談」(訪談大綱見附件[])。由於預期半結構式訪談的不確定性,因此我準備可供訪談進行的具體事例,以改善訪談的內容品質,與訪談進行的效率。同時,也考慮到,由於有效的受訪者不會太多,研究很可能變成要以個案為樣本單位。因此,我帶了一本受訪者C編製索引的學術專書著作,作為訪談的具體事例。而這訪談進行之前,我也先訪談過與這本專書編製有關的三位參與者了(校對與英文版索引編製者、出版企劃與校對者、主編)。
受訪者C也是有備而來。他在訪談前已事先準備一份文件,裡面列出他自己對於索引編製的經驗與觀點。他的確是經驗豐富的索引編製者,並且不吝於分享他經年累積的經驗知識。這對我而言,卻是有利也有弊。好處是,既然受訪者已經整理出他自己經年累月的經驗心得,我可能可以減少許多分析工作。壞處是,這些結論是一個人的綜合的經驗談,也是一種總結式的宣稱,其中有多少程度的修飾與化約,反而要在分析中再加以釐清。
以下分析,說明書後索引編製活動當中的其中一個活動:決定索引主題混合與否。即,索引編製者決定索引的形式應該採用單一的混合詞彙索引,或是根據詞彙類型分為不同的索引(divided indexes),如人名索引、主題索引等等。
我在進行研究結果書寫的時候,面臨一個表達上的問題:我不知道要從那裡開始下手。現象如此龐雜,研究過程又如此反覆周旋。所以我試著,先從一個小活動開始寫起。即便只是這樣的一個小小活動,要探索它,要解析它,要說明它,還是不免牽涉到整個編製活動。也就是說,不論是由大處起步,或由小處起步,都在整個理解闡釋的循環運作。詮釋學來說,這樣的書寫方式,也符合了詮釋學循環(Hermeneutic circle),即「亦即對於「部份」的理解為「整體」的意義所引導,而對整體的理解又有賴於對部分的理解以達成」(畢恆達, 1996)。只不過,我是從小的地方開始寫,而不是從整體的關照開始書寫;這也許與慣習的碩士論文寫作風格不同,但至少可以嘗試看看。
第二個原因,是我需要一些具體事例來說明我使用的研究方法與工具。在研究的過程中,我並不是使用某一種特定研究方法或研究工具。就像天文學家依賴著望遠鏡得以觀察他的研究對象,我也需要一些工具來觀察分析我研究的現象。只不過,這個研究者可能一邊研究,一邊修改自己的研究工具;特別是在資料的分析與解讀上。我覺淂「工具箱」這個概念很適合說明,研究者如何裝備他自己,使自己能夠有效的研究它的對象。在我的工具箱裡面,也許有些訪談法、有些紮根理論研究法、有些認知工作分析架構、有些言談分析、有些認知方格法。但是終究,我是在研究這個研究對象現象的時候,有些機遇、有些實用主義的方式,在選擇、應用、甚至修改了各種的研究方法與研究工具。而且,這個工具箱並不是不會變動的;隨著研究的進行,工具箱會不斷的發展修正。如果只透過最後綜合客觀地描述我使用的研究工具,只會留下很概括的,粗略的,甚至是被「科學方法」矇蔽後最不真實的部份。如果可以,我希望透過整個分析解釋脈絡,一面描繪一面反思檢視自己所使用的工具箱。
除了前述兩個由小處寫起的原因以外,我喜歡史景遷在《婦人王氏之死》一書,由庶民小事寫出清代社會的筆法,這是第三個原因。
受訪者在這段對話中主要陳述出「主題索引」的概念。而「主題索引」概念的定義為何,對於理解這段對話意義,事關重大。一個概念定義的來源為何?詞典、百科、工具書等文獻中的標準定義,一般學術研究中來說是最有效度的。但是在對話情境中,卻不一定是最有意義的。每一個辭彙的定義,除了與詞彙使用的情境有關,就詮釋學的角度,也與對話者本身的效果歷史有關。因此這個辭彙的意義,只有在還原對話情境中,與還原說話者本身的意義結構,才是有效的理解。
在這段對話之前,訪談者先說明訪談主題是書後索引,受訪者認為書後索引能依據其著錄單位,區分為篇目、語詞、主題三類([Q:3:4])。後面的對話,依序描述了這三種不同的書後索引類型。
實際上,受訪者稍早幾年,在《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索引〉所條目的編撰中,更仔細了列出其他面向的索引分類方法,其中各有兩種分類都提到了主題索引,或是本段訪談[Q:3:8]中提及專名索引:
按索引標目詞的性質,分為語詞索引、專名索引、主題索引、著者索引、混合索引等五種。其中專名索引,包括人名索引、地名索引、篇目索引、引文索引等。
按索引不同的用途,分為內容索引和篇目索引兩大類型。內容索引:係專門提供查檢書刊內容的字詞或主題的索引,可分為語詞索引、主題索引和專名索引三種。其中語詞索引,按不同的語詞單位,又可分為逐字索引、字詞索引、語句索引、首行索引等。
因此,「主題」這一概念,在受訪者的概念脈絡裡面,至少我們可確定包含了有:著錄單位、款目詞性質、檢索對象,這三種性質的定義。這三種性質,我進一步假推,是由於觀察此一概念角度的不同,而產生性質上的差異。由索引編製者角度,主題是一種著錄單位類型;由索引使用者而言,主題是一種檢索的對象類型;就文字語言而言,主題是一種款目詞類型。這項假推,在訪談中可以找到許多事例證實。
扣除客觀語言形式上的觀察角度–主題是一種款目詞類型–這一種說法,另兩種觀點,可以再進一步假推,其根本的區分,即其存在意義上,在於其目的性的因素的差別;一為索引編製者的編製工作目的,另一為索引使用者的檢索行為目的。這兩項區別在意義上是根本性的,在稍後的分析中,可以進一步證實出這兩項目的的存在,而所有編製工作判斷,很大的程度上,是在這兩個目的性上的權衡。
但是研究者應該如何開始分析這段對話呢?從對話中取出一些有意義的概念或主題嗎?許多質性研究的分析,是由對訪談稿編碼開始進行的。一開始我也是這樣子處理我的訪談資料。可是隨著研究的進行,我開始懷疑這種分析的有效性。我漸漸發覺到,我的研究主題與我的分析方式有著異常的相似性:研究者,書後索引編製者,不都是同樣想要在文本中找出有意義的主題嗎?我有一種感覺,像是左腳踩著右腳,同時又右腳踏上左腳。如果我想要探究出書後索引編製行為的背後本質,我就必須走的更遠更深入一點,不能只滿足於對訪談內容的主題分析工作上。因此,我同時使用了幾種不同的方式。其中一種,就是將訪談的對話分析做的更邏輯,更為系統化。而這種方法必須先從找出訪談對話中的事例(instance)開始。
有一點特別要加以說明。雖然以下分析過程是由事例分析開始,但實際上,我的研究工作其實一開始是作基本的概念編碼;並且同一份訪談稿經過多次的編碼工作。此外,也曾就編碼的結果畫過不同的階層式心智圖(mind map),以整合、群聚相關概念。因此在進行事例分析前,我手上確實已經有一份概念編碼清單,也已經發展出一些編碼規則。有兩個原因,讓我不滿足於之前的編碼分析工作,而採用以下描述的方式:(1)此前發展出的編碼清單與編碼規則,雖然似乎已經在進行概念的歸納分析,但是這是以「研究者內省」風格的分析,甚至是「研究者獨斷」的分析。我認為必須要有其他分析方法,以交叉檢驗之前編碼分析的效度。(2)隨著編碼的過程的進行,概念編碼逐漸發展並細緻化,可以明顯發現受訪者陳述的不一致:有時候是不同受訪者間的不一致,有時候是同一個受訪者在不同時間點上陳述的不一致。不一致是指,即使是相同的詞彙,所指涉的「概念範疇」也並不相同。如果編碼分析工作不需要做到很細緻,或是不需要處理到概念間的因果邏輯關係,這些不一致性便不會突顯出來。而我的研究,因為訪談對象有限,必須仔細的分析有限的資料,因此這種不一致性會出現在編碼分析的結果中。為了調和這種陳述上的不一致性,我將導出概念編碼的命題與事例另外列出,藉此區分陳述事實與研究現實。而這些工作需要回到對於訪談對話進行更詳細的分析。
一段對話本身,扣除研究者提問時引導的對話,在受訪者的證言中陳述了數個事例。在分析中,將每一項事例代表受訪者對一項認定合理的事實(fact)所做的宣告與證言。事例是真實存在的現實(reality)的象徵,這個現實是在訪談對話過程中,受到研究者與受訪者兩人所共同認同的。但是,事例只是一個溝通用的象徵性存在,仍然不是現實本身。因此,事例可能不充分,可能以偏概全、可能省略某些過程,可能意義不精準。但是,事例不是虛偽的,即,在邏輯的真值上並不為偽,這是訪談研究工作的前提假定:受訪者所陳述為真,否則訪談便沒有意義。但是在訪談間,我也發生過,針對同一事件,不同的受訪者曾經做出的證言間有無法相容的矛盾,如某某事是誰做的,怎麼做的,作的順序等等。現實的真相應該只有一個,但是我並不是要像歷史學家或是偵探一樣,非得找出每一件事情環節的真相;如果這項真相並非特別關鍵的話。因此,我採取的作法是,認定雙方講的都是合理的(reasonable)。換言之,在受訪者心中,的確認為事情「真的可以是」這樣的,受訪者只會做出他自己認為「合理」的證言。即便這項作法沒有真的出現在這個個案中;此一「合理的事例」也可能是出現在受訪者其他的經驗中,特別當受訪者是許多索引編製經驗的工作者,他的經驗某個程度上是高度經驗綜合的。同時,我對研究中所選擇個案的態度是,個案是引出索引編製者行為的資料收集取向,一方面也是彙集整理相關行為的脈絡;如果受訪者作出合理的綜合式的證言,只要還可以在同一個分析脈絡中處理,我就不會去更動它,或不需去質疑它的有效性。
事例分析與稍後進行的命題分析,是我在編碼工作中另外區分出來的分析技巧。此一技巧在紮根理論中也有提到類似工作。兩者的比較請見〈紮根理論與事例命題分析〉一節。
回到此對話段落,編號[Q:3:8],包含了以下事例:
將訪談內容轉換成事例時,已經在進行分析的工作了。事例的語法比較接近於簡單的語句邏輯形式。因此,在進行事例分析的時候,研究者其實已經在建立一份概念庫了,這些概念就是在事例中的名詞部份。對研究者而言,每一項事例語句中的名詞,都是一項特定的概念。而這項概念的定義,可能來自於訪談中其他的對話段落,可能來自於訪談者與受訪者共同的認識基礎,可能來自於訪談外的文獻閱讀,等等。這份概念清單會反映在研究者在分析訪談稿的編碼列表中,但這份清單僅僅只是這個概念庫的一部份,因為還有很多概念並不出現在訪談稿中;除非編碼分析的工作,除了訪談稿以外,還要包括所有的閱讀文獻、筆記、乃至於沒有寫下來的思考。
事例5是一個比較複雜的事例。首先,這個事例是一種條件式的[if.A.then.B]語句;另外,後面B子句是一種二元價值判斷的比較性陳述。事例5的A字句可以獨立出來,因為這種狀況,作為一個條件,是可能單獨存在的。因此可以再多列出一個事例5-1。但是B子句是依存性的現象,如果沒有A子句的條件,單單只有B子句的話,這個事例並不完整,所以不能獨自成為一個事例。
有些二元性的價值判斷,如事例6:「綜合性主題索引的編製工作比較難」也可以反過來寫成「單項性主題索引的編製工作比較容易」。將事例的價值判斷標準化,會便於後續分析工作。我認為,如果是二元性的價值判斷,將所有的陳述都轉換為正面表述,會是比較好的標準化作法。因此後者雖然並非實際出現在對話當中,但是是較好的事例表達法。例如,標準化以後的事例6與事例7,會發現有著類似命題結構。
紮根理論認為命題是科學分析的基礎。紮根理論是一種以建立理論為目的的研究方法,而理論的建立在於找出概念間的關係並檢驗其關係的有效性;而所收集到的資料,除了幫助研究者產生概念與概念間的命題關係,並需要進一步使用者些資料檢驗研究者所建立的命題(Strauss & Corbin, 1987:70)。換言之,只有從資料中編碼產生概念,是不足以說明所建構的解釋架構的有效性,還必須透過概念間命題的建構與檢驗循環,才能紮根地建立起有效的理論架構。
從事例可以假推(abduction)出一項或多項命題。假推是 Charles S. Peirce 認為三種推論(reasoning)的基本型態之一。Peirce 身兼哲學,科學哲學,邏輯學者,也是美國記號學、實用主義哲學的奠基者,認為推論可以區分為擴充性或綜合性推論,與闡釋性或分析性推論兩類。而這兩類中有三種基本邏輯推論(logical reasoning)類型:
假推表示使用規則來解釋觀察現象的邏輯推論方式,表示建立解釋新觀察現象的新規則的推論行為,強調假推是實際上建立任何新規律的唯一邏輯過程。也就是,他把科學的過程描述為假推、演繹和蘊涵的組合,強調新知識只能通過假推建立,這個過程涉及創造與想像。(need citation here)
我特別使用「假推」這個概念,是為了突顯在分析過程中,這些命題是被研究者主觀地建構。研究者可能從一個事例中假推出多個命題,也能從多個事例中假推出一個相同的命題。假推的概念區分了理論架構與事例事實(fact)上的本質區別,也唯有如此,承認研究者從資料中推導出的解釋、規律與理論,仍需要不斷的被証同或証否,才可以讓研究者更謹慎的陳述。
在事例3中,已經建立了單項式主題索引與人名索引、地名索引、文獻名索引的從屬關係。我們可以確定有三個命題關係:
進入命題的分析工作以後,每一個命題的邏輯便得單純,但是命題的數量也隨著龐大,命題間的關係也變得更複雜。因此只靠表列命題,並不容易分析出命題間的關係。這個階段,我主要依賴Atlas.ti所提供的Network view進行概念圖繪製,以協助分析的進行。概念圖(concept map)是一個有效的知識表徵工具。關於概念圖引入使用的說明,與概念圖的觀念與其基礎,請見〈concept_map〉一節。使用概念圖的方式來表記,看起來會是像以下的圖形:
這人名、地名、文獻名,這三項都有些共通性。我將這三種名詞都歸類於專名(proper name),因此這三類索引也被歸類為專名索引。修改過後的概念圖如下:
從概念圖中,可以比較出專名索引與單項主題索引有類似性,因此,可以建立一條線段表示這兩者有密切的關連(association)。 因此,我們可以假推出一些有效的命題,是可以綜合以上這三者的。如:
在既有的資料(經驗資料、文獻)內容中,第一個假推命題的宣告範圍比較廣泛,因為名詞涵蓋的範圍比專名更廣。但是主題一般也都是名詞的型態,而這概念主題的索引並不會被視為是單項式主題索引。相反的,只要是專名,就可以是單項式主題索引。甚至很少會被視為是「主題」概念的文獻名,也可以被認為而是單項式主題索引。在目前的資料中,至少可以指證第二個假推是有效的,而第一項假推是不成立的。以上的關係,透過概念圖也可以明顯的呈現:
透過概念圖,可以清楚的區分出名詞索引(假設有這種索引類型存在的話,雖然實務上這種索引類型並不常被使用)在概念層次上是高於單項主題索引的。
透過這樣的假推模式,並以其他事例與已確認的概念關係,或是藉由概念圖視覺化的方式,幫助我們透過比較建構與擴展出有效度且更普遍的概念關係模型。
從事例6,事例7兩個,就可以看出有類似的結構。
從這兩個事例,可以假推出一些命題。為了便於解釋,先列出一些假推命題,再說明其假推與初步檢證這些假推命題的過程。
這些假推的發展,也不是完全憑空想像出來的。單項性主題索引與人名索引的關係,這個已經在前面推導過程中出現過。另一個是選詞工作與索引編製工作關係,這部分需藉由其他資料所建立的索引編製活動間關係,由於涉及到許多不同索引編製活動,只先就目前所先有的架構予以簡化的說明:
由上圖,顯示索引編製工作與選詞工作中間還有一個中層概念:「索引編製款目判斷」,必須將這個中層概念一起列進去才會完整。因此,假推命題增加為:
這些假推命題的建立,實際上是根據索引類型(x)與索引活動(a)兩種維度建立起的命題組合。可透過假推矩陣的建立,以幫助研究者在假推上更有系統:
人名索引 | 專名(x)索引 | 單項主題索引(x) | |
選詞 | 事例 7:人名索引的選詞比較容易 | p1: [專名(x)]索引的選詞工作比較容易 | p2: [單項性主題索引(x)]的選詞工作比較容易 |
索引編製款目判斷(a) | p3: 人名索引的[索引編製款目判斷(y)]比較容易 | p4: [專名(x)]索引的[索引編製款目判斷(a)]比較容易 | p5: [單項性主題索引(x)]的[索引編製款目判斷(a)]比較容易 |
索引編製工作(a) | p6: 人名索引的[索引編製工作(a]]比較容易 | p7: [專名(x)]索引的[索引編製工作(a)]比較容易 | 事例 6: [單項性主題索引(x)]的[索引編製工作(a]]比較容易 |
透過此一假推矩陣,可以清楚的呈現,在訪談中述及的事例6與事例7,有著類似的邏輯結構,但是在意義上概括的程度是不同的。訪談也是對話的一種,而在對話的時候,受訪者可能會以更概略的講法陳述一個行為,可能會以具體的方式陳述一個行為。在訪談的對話的溝通中,這樣的概略並不會有理解上問題,但是如果研究者需要對不同訪談與受訪者間的訪談文字進行分析的時候,就需要去修正或是一致化不同訪談場域間的意義上的差異。透過以上的分析,研究者可以判斷事例6是事例7的一個概略式表達,而這一個概略化是透過對索引類型與索引編製行為的抽象結構來完成的。
為什麼受訪者要概略化一個事例?研究者假定,當受訪者有意蓋括某些面向的時候,表示這些被概略的面向,在這段對話的主題上是不敏感的,是不需要特別詳細比較區分的。因此,與其繼續計較這些假推命題中,哪一個才是有效的,不如將這兩個事例看作受訪者認為這兩個面向只要點到為止就好。因此這兩個事例間,有一個結構[xx索引的aa工作較為容易],這一個結構隱含著有工作複雜與工作容易這樣一個二分概念,這點可以讓研究者從中萃取出一個「 索引編製工作複雜度」的概念。當然,隨之可以找出許多與索引編製複雜度相關的命題,如:
這樣的分析可能無窮無盡。而且,詳列出各種可能性的組合與比率也不是此研究主要的問題;收集的資料數量也足以這麼作。不過透過命題分析,至少可以更系統性地描繪出受訪者行為的邏輯命題。
這段訪談中,有另外一些事例,討論的主題與上面分析的不同。事例5是一個與使用者有關的事例。
事例5: 當使用者無法區分詞彙類型時, 混合式主題索引比較便於使用者檢索使用 事例5-1: 使用者無法區別詞彙類型
當人在學習的時候,往往從有經驗的人身上,觀察了解他們做事的法則。一但確定某件事情的做法之後,一方面透過模倣可以成功的作法,另一方面試圖以啟發性的方式,擴充概化可行的作法。一直到這個作法受到強大的挑戰,而必須修改作法的規則為止。這個學習邏輯的想法,類似於 Carl Popper 的否證邏輯,同樣的也與假推的邏輯有關。以這個事例為例,當試圖將受訪的的陳述標準化在整體概念圖裡面的時候,必須一一分析其中各個概念的抽象-具體層次與部份-整體關係;研究者必須找出,或建立出一個可以更有概括性的命題。
事例5是一個與使用者有關的事例。其中5-1單獨只描繪一種使用者的狀態。
事例5-1 「使用者無法區別詞彙類型」,被歸類為一「使用者無法(x)」的概念型中。這一個概念型類似於Belkin 的知識異常態(Anomalous state of knowledge),或是Dervin 的 Gaps。但是相關理論的等同關係,需要經過更多的檢視才能確定;因此現在最好只根據實地的語彙來進行概念歸類。而「使用者區別(檢索)詞彙類型」,也是從此一事例中可辨識出的使用者行為。
事例5 「當使用者無法區分詞彙類型時, 混合式主題索引比較便於使用者檢索使用」。由於「混合式主題索引」也可被視為是一種「綜合普遍性的指引性功能工具」,因此這一個事例可以建立一些命題:
這些命題,還需要其他更多的資料檢驗有效性。可用以下的概念圖表示這部份的概念關係:
據現有的實地資料,並無法充分有效的建立索引使用者行為與其模型。礙於研究問題的重點,並不再建立索引使用者的實徵模型上,因此這一部分的結構,需透過相關研究與文獻才能建立。進一步討論請參見〈index_user_behavior〉一節。
以上的分析工作,我是透過Atlas.ti這樣一種質性分析軟體進行。透過Atlas.ti 的 network view 功能,可以讓研究者在文獻與資料間進行概念關係的發掘與整合。因此,再不同事例中進行的概念關係繪製,可以有系統的整合在一起,成為一個更完整的概念圖。但是,因為在經過概念、事例、命題的分析以後,當研究者把所有相關概念節點(node)放在同一個概念網路中檢視時,整個概念圖常常會佈滿各種的概念節點。這時候必須透過不同分析的面向,來幫助整理概念間的關係。
前面的分析大多運用「抽象-具體」層次關係,從而建立起概念與概念間的層次結構。以下會引入另一種,概念間「手段-目的」關係的分析,幫助研究者檢視現象的概念結構。
在認知心理學中對問題解決(problem solving)的相關研究中,對「手段-目的關係」的分析,被視為是一種解決問題的弱方法(weakness method),經由對目的的了解進而反推回以解決問題,適合用來解決「領域廣泛之問題」。(Gagne, Yekovich & Yekovich,1998)
手段-目的分析即是運用此一手段-目的關係的分析方法。但是,手段-目的分析有許多種不同的類型,在管理、教育、人工智慧等領域,運用使用的手段-目的分析都有些出入。在此主要是依據認知工作分析(cognitive work analysis, CWA)的架構來進行。CWA 主張,「所有在工作場地中的作業項目,都有一「目的(end)」,以及完成此目的所使用的「手段(mean)」,此即手段-目的關係。」,並說明目的性為上層結構,而隨著目的性,各種理念、正當性的形式傳達到下層結構(Polanly, 1958),並形成各種功能與工具。
CWA 會進一步區分五種不同的「手段-目的」分析層次:目的與限制、優先性、概念工作程序、具體工作程序、物質資源。但是在此先不處理這麼細微層次的分析,因為這需要更多的資料的加入,而現在的說明主要都只圍繞著這「決定索引主題混合與否」這一段對話而已。CWA 是本研究主要的分析架構之一,進一步探討與說明請見〈cwa〉一節。
在此圖中,將概念區分為五類:目的、行為、工具與概念、命題、事例,而最下方為此次分析所處理的訪談對話段落。命題、事例兩類,已經於上述的過程中已經說明過,在編碼工作中,分別以前置字 [p:] 與 [instance:] 予以標明區別。工具與概念區域,列出與此段落相關的名詞詞彙。概念的上下排列關係主要依據概念詞彙彼此間的上下位關係,主要是「整體-部份」關係,也可能是「抽象-具體」關係。行為區域,列出與此段落相關的動詞詞彙。概念的上下排列關係主要依據概念詞彙彼此間的上下位關係,主要是「抽象-具體」關係,或是「整體-部份」關係。目的區域,列出概念中最抽象的動機、價值判斷概念,以前置字 [end:] 予以標明。不同目的間也試圖區分彼此的從屬關係。
在此概念關係網路中,主要使用的「關係」有以下數種:
另有少數尚未明確化的關係,以 [no name] 線段表達。
除了水平層次上,就手段-目的關係,將概念予以整理外。概念網路的分析也將相關概念盡可能垂直排列再同一軸線上,特別是有因果關係存在的概念關係。此一排列工作,一方面幫助研究者釐清所有概念間的因果關係,另一方面也幫助概念間比較工作的進行。
透過概念關係圖的繪製比較,研究者將此一活動描繪為「為索引使用者提供便利性」與「經濟地完成索引編製工作」兩種目的之間的權衡判斷。索引者在索引編製工作的規劃階段,即需要權衡這兩者,找出一最佳的工作方式,以進行後續的索引編製判斷工作,如選詞、著錄款目、整理款目等等。
在現階段的分析中,尚無法對於這項權衡工作的參數與標準做進一步的分析,但能對於相關行為與概念架構做出一有系統的釐清。配合其他訪談段落的分析,可以繼續檢驗此一概念關係架構的合理性與有效性,並繼續建立與其他索引編製行為與概念間的關係。
透過這個單一活動的分析工作的說明,了解我如何將一活動現象形式化表徵的過程。透過這樣的分析工作,研究者可以更有系統的表徵此一活動概念網路,並在陸續的分析工作中,與其他訪談者的陳述、其他活動的概念網路相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