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ation - 孫曼蘋 (1998)。 現代家庭電視收看、家庭休閒、家庭社會關係之研究:質化研究法初探, 國科會研究計畫(NSC87-2412-H004-012)。 臺北市: 國立政治大學新聞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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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空間配置而言,電視機盤據受訪戶客廳最佳位置,自然成為凝聚人氣的最佳場所,自然形成一個促進家人互動的最佳環境。本研究發現,絕大多數受訪戶都是把家中最好的一台電視,放在家內最好的位置—通常是客廳正中央讓全家人方便使用,其他傢具以電視機為準點,依序擺設在其四周,如沙發、音響、錄影機等。客廳是讓全家人自由進出的定點式公共場所,先天上具備了凝聚人氣的優勢。此種空間配置顯示,客廳裡的各種活動是以電視為主體而配置的,可見得「看電視」是個多麼有份量的全家一起休閒的活動。
二、電視依舊是都會家庭最重要的休閒。雖然都會家庭現各式新科技家電豐富,如錄影機、家用電腦、數位音響等,但是這些是比較個人化的休閒媒介,只有電視是最適合全家人一起享用的媒介,尤其是週一到週五的日子裡,家人下班、放學回到家後,打開電視機,讓電視聲音作伴、或是坐在沙發上,讓卡通、影集、連續劇幫忙脫離白天忙碌、緊張、考試的情境,電視又成了家人最親切的朋友。再者,看電視也是家人一天中,唯一聚在一起的時段。晚上家人一起看電視,依舊是國人非假日時最普及的「全民休閒」。當然,週末假日時,這種高度依賴電視休閒的情形會有所改變,但是閤家式休閒仍以靜態為多,如外出訪友、上館子、逛書店等。或許是受都會區外在生活品質的影響,都會家庭的休閒其實不夠多樣。
三、學童的學業表現,左右家人電視使用的消長。本研究在進行期間,不少受訪戶觀察進行到一半不得不放棄,原因均是功課退步、成績太爛,父母從此不准小孩看電視。從訪問中研究人員亦發現,多數受訪父母對孩子看電視時間長短及時段,均有其「家規」,家規頗有彈性,變動細則是依功課成績、明天是否上課、或是否在準備升學考試等因素而定,而且每個孩子的電視家規也都是依其學業表現而由父母「量身訂做」。再者,台灣父母只在意孩子看電視時間多寡是否和其學業表現相排斥,卻不大管制學童看電視的節目內容是否對孩子有不良影響,頂多依電視分級標誌,提醒孩子不可以看限制級。這是台灣家庭特有的電視文化。西方父母是不太管制孩子看電視時間的,尤其不太以成績做為管制的唯一憑據。
四、家人共視,有時會因喜好節目有別而起衝突、爭議。解決之道,最和平的是,有一人到父母臥室裡看第二架電視,較激烈的是採強權式的,誰先搶到遙控器就聽誰的,還有第三種方式就是,當親子對節目選看發生衝突時,多半父母有如下相似的對話:「現在是新聞時間,該讓我看啦,你已經看那麼久了(指孩子從放學回來後就一直在看卡通)!」不論哪種解決頻道爭執方法,留在客廳看電視的總是家中的「最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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