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edrich Ludwig Gottlob Frege (1848-1925) Frege
「指涉、意義必須與意念分開。一個詞語所指涉的物體如果是感官能直接感受到的,我對它的意念就是感官印象與行為相互交織的結果,意念常常充滿了感受,它的輪廓,內容多半模糊不清。同樣一個意義,即使是同一個人,不一定有相同的意念。意念是主觀的,我的意念不等於你的意念。…畫家,馬伕、動物學家大概對『布斯法魯』這個名字有不同的意念。這就是意義與意念的基本不同。意義是許多人共有的東西,因此不是屬於個人心靈的一部份。我們不能否認人類擁有許多可以代代相傳的共通的思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