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出當代社會學的制度創業家1)
涂爾幹最大的創見,在於把「社會」本身,當成是主要的研究對象。延續孔德的法國社會學傳統,把「社會」在眾多現象與事實中區隔出來,當作一個獨立研究的對象。
在〈自殺論〉一書,提出「社會現實並不受個人的支配,而是支配著個人的行為」。為「研究社會」的重要性,提出強力的論證。
支配個人的是超越個人的道德現實,即集體現實。……. (個人行為受到社會規律影響,)那麼就不會認為(自殺)這些情況和這些行為是不道德的和無效益的意識形態安排。人們會了解到,有一種實在的、有生命的活躍的力量,它以支配人的生活方式來證明它並不屬於個人。至少是,即使個人作為組成部分進入產生這些力量的組合,這些力量也隨著自己的行程而對個人施加影響。在這種情況下,人們就更懂得社會學可能而且必須是客觀的,因為社會學所面對的現實和心理學家或生物學家所研究的現實一樣明確和具體。2)
〈社會科學方法之規則〉中,進一步切割「社會現實」與個人的精神心靈,而在研究客觀的規律與一致性。
在〈社會科學方法之規則〉中,涂爾幹聲稱「最重要和最基礎的規則是:將社會事實本身視為存在的事物」。社會現象就像是外在世界的事物,它並不是呈現在社會行動者心靈中的心靈表徵(一個外人無法直接進入的內在物)。甚至,「會使我們有毫無章法強烈感受的」社會現象,都同樣適用這條規則。這不僅是因為通常到了最後,我們會發現「當初表面上看似雜亂無序的社會事實,在深入觀察後,便會展現出客觀性所具有的高度一致性和規律」。除此之外,我們事先更不應該假設有自主性的個體行為」。3)
機械連帶 | 有機連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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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迫性法律 如: 刑法 | 恢復性法律 如: 民法、商事法、訴訟法、行政法、憲法 |
共同良識 | 個別良識 |
低等社會 | 高等社會 |
人的連繫較弱 | 人的連繫較強 |
格言、俗語較多 | 格言、俗語較少 |
遊牧民族、氏族、環節型(type segmentaire)社會 | 組織型(type organize)社會 |
共同道德 | 專業道德 |
因成員的相似性而組成 | 因成員的相異性,藉由分工而組成 |
孫中興 (2009) 令我討厭的涂爾幹的社會分工論。頁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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